中国老百姓习惯把曲艺表演称作“说书唱曲”。其中“说
书”可谓源远流长。已知有如后来“说书”表演的文字记
载,最早见于汉代刘向所著《烈女传》。其中讲述了古
代妇女怀孕期间,为使孩子生下后“形容端正,才德过
人”,便在夜晚让人给她诵诗讲故事。隋朝侯白的《启
颜录》里,也有关于侯白被要求为人说书的记载。这
种“说书”表演,发展到唐宋两代,便有了专门独立的表
演形式,叫做“说话”。“说话”艺术沿至南宋,由于所说
内容及表演风格的丰富完善,开始流派纷呈,有所
谓“说话四家”。各自以说演历史故事、神怪传奇和宗教
故事见长。这种艺术发展到元代又叫做“平话”。明末清
初出现了大说书家柳敬亭,把说书艺术推向了高峰。至
清代末年,“说书”艺术日益成熟,不仅在汉民族地区十
分普及,而且在少数民族地区也有了相应的艺术表演形
式。他们或者用本民族语言说演自己民族的历史与英雄
故事,或者吸收汉民族的说书内容丰富自身的节目数
量。汉民族的说书表演,在审美上也日趋地方化,其主
要标志是采用当地的方言进行说演。于是,各地的说书
艺术各自独立而为不同的形式。出现了诸如四川评书、
湖北评书、苏州评话、福州评话等等冠以地名相称谓的
独立种类。但迄今影响较大的说书形式,要数以北京为
中心在北方地区普遍流行的“评书”,和以江苏省扬州市
为主流行的“扬州评话”。
说书艺术发展到今天,虽然分别称为“评书”或“评
话”,但实质上属一类艺术样式,都是通过口头说讲故
事进行表演。“说书”艺术之所以后来都叫做“评
书”或“评话”,即将“说”改称“评”,是由于这种表演的审
美旨趣,不单在于说演故事,而是在讲说故事的同时,
对故事中的人情事理加以评论,对故事中的是非曲直进
行褒贬,对故事中的名物掌故进行解说。观众听其表演
便不只是娱乐和审美,还可以增长知识,受到教化。这
种艺术,表演形式十分简单,只一个人或坐或立,或设
桌案,以醒木、折扇为道具辅助表演;至20世纪中叶
以来,更多的情形则是连桌案、醒木及折扇也不用了,
只是站立说演。
说书艺术在中国不仅具有最为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
础,而且也是孕育其它文艺形式,造就文艺人才的母体
和土壤。著名的中国古代文学巨作《三国演义》、《水
浒传》等成书,无一不是受了民间说书的孕育和丰富;
就连其章回式体裁,也是直接脱胎于说书艺人的表达程
式。许多伟大的作家也是由说书艺人那里受到启蒙和薰
染才走上文学之路的。可以说,以“评书”、“评话”为代
表的中国说书艺术,是最具有中国民族特点、最富中国
审美特色的艺术类型之一。



































































































上海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