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分类书目名称。指官方编纂或认可的、最正规
最重要的史书,正史之名始见梁代阮教编著《正史削
繁》。《隋书·经籍志》将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
书《史记》、《汉书》列为正史。唐刘知几《史通》中
则把《尚书》、《春秋》及其后的纪传、编年体史书视
为正史。《明史·艺文志》亦以编年、纪传二体史书为
正史。清乾隆四年编纂《四库全书》,钦定自《史记》
至《明史》等二十四史为正史,私家不得擅自增益。1
921年北洋军政府又增柯劭所撰《新元史》,合称二
十五史。
杂史
泛指我国古代私家著述的史书,是以记载带有掌故
性见闻为主的史书。它即不同于纪传表志等体例齐全的
正史,也不同于关系一朝大政的别史,它不受体例限
制,博录所闻,虽则杂芜疏浅,却可弥补官修史书之疏
漏与不足。它包括家史、外史、小史、稗史、野史、逸
史等类别。
别史
一种私修史书之称谓。指按一定体例系统记载历朝
或一代大政史实的史书,不属正史与杂史之列。别史之
名始见于南宋陈振孙《直录书斋解题》一书。后来的
《宋史·艺文志》、清黄虞稷《千倾堂书目》及《四库
全书》等多有承袭。明代柯维骐所撰《宋史新编》等即
为别史。
野史
我国史书分类中杂史的一种。指与官修正史相对的
私撰史书。大多无一定体例,均为杂记异录性质,然史
料详实,记叙生动。野史之名始见于《唐书·艺文志》
所载《大和野史》,明高儒《百川杂志》始立为一门。
野史盛行于宋明两代。
稗史
杂史之一种,是中国古代记叙街谈巷议、闾巷风
俗、朝野轶闻的书籍。它体裁不一,随闻而录,甚或类
似小说,对研究历代社会风俗及历史事实、社会环境颇
有参考价值,因此类史书多古代稗官小吏所撰,因而得
名。
私史
我国史书的一种分类。指官修或未经国家认定的正
史以外所有私家个人撰写的史书,如别史、杂史、野史
等皆为私史。
专史
史书分类之一种。指专门记载某一学科或领域的历
史著作。如文化史、军事史、文学史、史学史、哲学史
等,后来其意域逐渐广泛,凡是专记一人或专叙一事的
史书,也称专史,如《扬州十日》、《虎门销烟》等皆
属专史。
通史
史书的一种,指记载历代史实、贯通古今的历史著
作。与只记一个时代的断代史不同,通史连续记载历代
史实、轶闻,便于读者了解历史全貌。根据不同体例,
通史可分为纪传体通史、编年体通史、纪事本末体通史
和典志体通史。
断代史
史书的一类。指与通史相对的仅记载单一朝代史实
的历史著作。断代史始创于东汉班固所著的《汉书》。
后世的正史皆属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