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道德行为标准,与古代的确是不一样,现代夫妇只要两情相悦,便可一拍即合,当然也就
不考虑什么“禁忌”、“避讳”了。
可是古时候的男女性交,却是非常讲究的。否则犯了忌,生病事小,遗患子孙则事大。这从口头传
说、书本记载、尤其是小说剧曲等,常常谈到的夫妻不谨,冲犯三光的事实,可略窥一斑(下文所述
有可取的一面,但更多的是对人性的束缚,仅作奇俗来看待)。
譬如,平剧《中秋赏月》,就是演李桂莲、张春夫妇中秋赏月,一时情不自禁,冲犯太阴星君,以
致被五鬼活捉的故事。
我国最早的“性禁忌”的记载,可能是《礼记.月令篇》: 是月也(三月),日夜分,雷乃发声,
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有关的性禁忌,老祖宗们还有这样一段话:
男女交媾之际,更有避忌,切须慎之,若使犯之,天地夺其寿,鬼神殃其身,又恐生子不肖不寿之
类,谨守戒条,可以长生。所忌之要备述如下: 天地震动,卒风暴雨,雷电交作,晦朔弦望,月煞口
破,大寒大暑,日月落蚀。神佛生辰,庚生甲子,本命之日,三元八节,五月五日。名山大川,神祠
社庙,僧宇道观,圣贤像前,井灶前后,火光闹烘。以上时地禁忌,须慎之,不可交合,犯之者大则
寿夭,小则生病,若或生男,令其丑貌怪相,形体不全,灾疾夭寿。诸所禁忌敷奏于前,后有五月八
日是天地牝年之日,阴阳交合,世人须避,慎不可行房,犯之重则夺命,轻则减寿,若于此时受胎,
母子难保。
当然,这又是后人对《礼记.月令篇》观点的自由发挥了。
前人婚姻,最讲究的就是先合八字,看看有无冲犯,如果本命相行犯,根本就不必孰伦求子。因为
夫妻八子相剋,根本就“无出”,即使冲破了“刑杀”而得子,其后亦终将累人。这是唐朝孙思邈
《千方金》的求子论所述大意。
因此,夫妇的年龄虽不相冲,仍然须“依法如方”小心谨慎,如此阴阳交泰,所生之子,当是福
德俱备。
前人在性方面的禁忌虽多,但综合各类禁忌,大约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就是在自然灾变时不可行
房:如大风雨雾、寒暑雷电霹雳、天地昏冥、日月无光、虹蜺地动、日月落蚀之际均不可做爱。
其次是时日的避忌:如前述神佛诞辰、三元五腊八节、弘晦朔望之期、庚申甲子、本命之日等。又
如亲丧大故,过去如果在服丧中生子,不但会惹亲友耻笑,被斥为不孝,还触犯弄章。在《唐律》
中,即有“服中生子,十恶之一”的法律规定。
再就是做爱的地点要讲究。最主要的一点是不能在神庙井炉、圊厕冢墓尸柩之旁交媾,如果不信
邪,受了胎则将损及父母,子女生出来。如非残疾天枉,也将愚顽不孝。
过去父母为子女完婚,最大的心愿,就是传宗接代,生男育女。也就不太重视做爱艺术,闺房之乐
乃是秘而不宣。并且经常有“分房”情形发生,除了一些特定的日子、地点之外,小孩有病,也要回
避。
譬如,在《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就有这第一段对白:
凤姐听了登时忙将起来,一面打扫房屋,供奉痘疹娘娘,一面传与家人忌煎炒等物,一面命平儿打
点铺盖衣服与贾琏“隔房”。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可能无意间已留下了当时的“做爱禁
忌”---出“痘疹”时,不能同房共寝,否则痘疹难愈----如果不信邪,一时情不自禁,两情缱绻,出
痘疹的小孩可能会变成大麻子哩。
古代男女交合,不能在名山大川,井灶前后等地乱来一通,照现在医学观点,确实有其道理在。过
去可能是认为“光天化日”之下,自然不能做此见不得人的事;但也有一个可能就是“户外活动”易
受“风寒”,年纪轻,身子尚可禁得住,俟其年老,则将欲振乏力了。
俗谚虽然有“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的说法,但是并不是说狂风暴雨、雷电交作适合“做
爱”。因为一则是大人在受惊的情况下受精,其种子自将有所影响。过去尚无“优生学”的大道理,
火光电石之间,阴阳交会,在心理上的确会有紧张不安的心情,一则无情调可言,自然更有碍后代。
《易经》上说:“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吾子慎始也。”由于这个原因,人之
始于生育,所以夫妇的性生活叫做“孰伦”,表示是正当的行为,以别于男女苟合,“孰伦”是为了
生儿育女,所以要慎重,这就是以往的一些禁忌产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