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专制皇权方面:
1. 奠定基础:金朝初期存在宗室贵族势力强大的情况,最高行政机构勃极烈制度由完颜氏宗室贵族把持。后来金熙宗进行改革,废除勃极烈制度,建立三省六部制等汉式政务机构,加强了皇权。这种从贵族合议向皇权独尊的演变,为明清时期专制皇权的高度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例如清朝在政治制度上进一步强化了皇权,与金朝的皇权加强趋势有一定的历史传承关系。
2. 忠君思想传播:金朝在汉化过程中,受中原王朝 “忠君” 思想的影响,统治者采取一系列集权措施。这种忠君思想的传播和强化,对后世王朝在维护皇权统治、强调臣民的忠诚义务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封建王朝统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官制改革方面:
1. 一省制的实践:金朝实行一省制,只设尚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不设中书、门下二省(虽三省的称呼仍在,但门下、中书二省地位低于尚书省,长官也由尚书省官员兼任)2。这种制度简化了行政层级,提高了行政效率。后来元朝也采用了一省制(中书省),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金朝的影响,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后来的政治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
2. 监察制度的完善:金朝设有御史台作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掌管监察和重大案件的审理,并且有较为完善的监察体系和官员设置,如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2。这一监察制度为后世王朝监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参考,明清时期的监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金朝的监察体系。
三、地方行政制度方面:
1. 行省制度的雏形:金朝在地方如有重大变故时,尚书省会向地方派出行台尚书省,简称行省。这可以说是行省制度的早期雏形。元朝时期,行省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成为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要变革,对后世的地方行政管理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代。
2. 路府州县四级体制的确定:金朝建立了路、府、州、县四级地方行政体制,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地方行政管理的层级和职责划分。后世王朝在地方行政制度的设置上,虽然有所调整和变化,但路府州县四级体制的基本框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沿用,为地方行政管理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制度基础。
四、民族管理与融合方面:
1. 民族分治的启示:金朝实行 “猛安谋克” 制度,对女真族和其他民族进行分别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族分治的特点。这种民族管理方式为后来的元朝、清朝等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在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管理方面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启示,促使这些王朝在统治过程中更加注重因族制宜,采取不同的政策和制度来管理不同的民族。
2. 民族融合的推动:金朝的政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促进了女真族与汉族等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例如在官员选拔和任用方面,汉人也可以担任一定的官职,这使得不同民族之间的人员交流和文化交流更加频繁,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这种民族融合的趋势对后世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