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般兵器——弓
弓为古代兵器之一,激弦发矢,可以及远,考此法
之由来最古,黄帝战蚩尤于涿鹿,纯用弓矢以制胜,此
为有弓矢之最早者;惟当时之弓矢,都以竹木为之,虽
能及远,终未能完善,迨后推阐其理,互相发明,加以
精密之改造,于是乎弓矢逐成为战争之利器,非但发古
人射抉之技,抑亦开后世火器之端,虽曰此皆由后人推
阐而来,其创作者之功,要亦未可遽没也。按照弓箭之
第一人为挥;考工记云:古传黄帝臣挥作弓,荀子则称
倕作弓,而山海经则谓少皞生般,是始为弓。按年代考
之,当以挥为创造者,而般倕大概亦古之弓人也。在当
时弓箭之用,诚十百倍于其他兵器,非但力劲及远,擅
是术者,精研而熟娴之,穿杨贯虱,百步射人,万无一
失,较之现代之火器,无多让焉,故十八般武艺,以弓
弩始而以白打终,其重视之也宜矣。
汉刘熙《释名·释兵》:「弓,穹也,张之穹隆然
也。其末曰箫,言箫梢也;又谓之弭,以骨为之滑弭弭
也。中央曰抚,抚也,人所抚持也。箫抚之闲曰渊,
渊,宛也,言宛曲也。」
1963年,山西峙峪遗址发现二万八千年前旧石器
时代的燧石镞头。用很薄的长形石片制成,尖锐周正,
已具备镞头的形式。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於是范蠡复进善
射者陈音。音,楚人也,……曰:『臣闻弩生於弓,弓
生於弹,弹起古之孝子。』越王曰:『孝子弹者奈
何?』音曰:『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
死则裹以白茅,投於中野。孝子不忍见父母为禽兽所
食,故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故歌曰「断竹续竹,
飞土逐」之谓也。於是神农、黄帝弦木为弧,剡木为
矢,弧矢之利,以威四方。黄帝之後,楚有弧父。弧父
者,生於楚之荆山,生不见父母,为儿之时,习用弓
矢,所射无脱。以其道传於羿,羿传逢蒙,逢蒙传於楚
琴氏。琴氏以为弓矢不足以威天下。当是之时,诸侯相
伐,兵刃交错,弓矢之威不能制。琴氏乃横弓著臂,机
设枢,加之以力,然後诸侯可服。琴氏传之楚三侯,所
谓句 、鄂、章,人号麋侯、翼侯、魏侯也。自楚之三
侯,传至灵王,自称之楚累世,盖以桃弓棘矢而备邻国
也。自灵王之,射道分流,百家能人用,莫得其正。臣
前人受之於楚,五世於臣矣。臣虽不明其道,惟王试
之。……夫射之道,身若戴板,头若泪卵,左蹉右足
横。左手若附枝,右手若抱儿。举弩望敌,翕心咽烟。
与气俱发,得其和平。神定思去,去止分离。右手发
机,左手不知。一身异教,岂况雄雌。忑正射持弩之道
也。』」
《易·系辞下》:「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
矢之利,以威天下。」
《世本》:「探作弓,夷、牟作矢。」
《左传》曰:「楚灵王次於乾溪,右尹子革夕,王
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僻在荆山,唯桃弧棘矢,
以供御王事。』」
《初学记·武部·弓》:《韩诗外传》云:「齐景公
使人为弓,弓人之妻曰:『此弓者,泰山南乌号之柘,
燕牛之角,荆麋之弭,河鱼之胶。四物者,天下之精材
也。』」
《周礼·夏官司马》:「司弓矢,掌六弓、四弩、
八矢之法,辨其名物。……王弓、弧弓,以射甲革椹质
者;夹弓、庾弓,以授射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
学射者。……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
战;凡矢,枉矢、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堠
矢,用诸近射田猎。」
周时有王弓、弧弓、夹弓、瘦弓、唐弓、大弓等六
种。它们的形制各有特色,用法各自不同,王弓、弧弓
用於守城和车战,夹弓、瘦弓用於田野狩猎和弋射飞
鸟,唐弓、大弓用於习射。弓的大小也依使用者的身长
和体力,区分为上弓(六尺六寸)、中弓(六尺三)、
下弓(六尺)。
汉代有虎贲弓、雕弓、角端弓、路弓、强弓。弓身
多半镶有铜饰或玉饰。
《史记·周本纪》:「楚有养由基者,善射者也,
去柳叶百步而射之,百发而百中之,左右观者数千人,
皆曰善射。」
《孟子》:「逢蒙学射於羿。」《荀子》:「羿、
逢门者,善服射。」《史记·龟策列传》:「羿名善
射,不如雄渠、逢门。」
《史记·李将军列传》:武帝朝之飞将军李广,
「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
石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逢门射法》二篇、
《阴通成射法》十一篇、《李将军射法》三篇、《魏氏
射法》六篇、《强弩将军王围射法》五卷、《望远连弩
射法具》十五篇、《护军射师王贺射书》五篇、《蒲苴
子弋法》四篇。共计八种
《魏书·李安世传》:广平人李波,宗族强盛,其
妹雍容尤善骑射,百姓为之语曰:「李波小妹字雍容,
褰裙逐马如卷蓬,左射右射必叠双。」
十八般兵器——弩
弩亦弓属,相传为黄帝所造,亦名窝弓、其发矢不
仗人力,而用机括,力强而及远,较弓为烈,猎人恒设
置丛莽阊,使虎豹等误践其机而中矢,于此可见其力之
强也。惟弩之形式,与弓略异,弓背之中,横置一臂,
发矢之机,即置于是,发时先架弦于机,此处名弩牙,
然后捩其弩鼻,牙与此处本一木,不过方向相异,此上
则彼下,此下则彼上,有如捕鼠器之机括然,故一捩弩
鼻,牙与此处本一本,牙即脱弦,而弦激矢出矣。弩之
大小不同,名亦各异,小者以手攀捩,其大者须用足
踏,盖非手之力足以胜任也。其名则有神臂弩,花装
弩,穿镫弩等,大概皆以其用法不同而异名。至弩之搆
造,依然如是也,大概此等名目,皆出于唐宋之间,固
非古代所定之名称也。弩之功用较弓箭为巨,及火器
兴,弓弩之位置遂一落千丈,以至今日,非但习此者
少,并其名称及形式而忘之矣。惟北方多山林,毒蛇猛
兽时出为民害,山居者犹多设窝弓以自卫。猎户以猎兽
为生,火烧之外,亦借窝弓以设伏,一旦火烧失效,亦
有以弩杀兽者。故弩箭虽不见用于战争,而山陕口外之
人,尤多习此者,自卫谋生,两利之道也;至若南方之
人,孱弱素蓍,今虽稍注意武事,而此道则无复能之者
矣。
汉刘熙《释名·释兵》:「弩,怒也,有执怒也。
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
郭,为牙之规郭也。下曰县刀,其形然也。含括之口曰
机,言如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
也。」
弩的射程比弓远。
战国时期有四弩:夹弩、瘦弩、唐弩和大弩。夹
弩、瘦弩较轻便,发射速度快,多用於攻守城垒;唐
弩、大弩是强弩,射程虽远,但发射速度较慢,多用於
车战和野战。
《战国策·韩策一》:「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
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皆射六百步外。」许慎
注《淮南子· 真篇》:南方溪子蛮夷柘弩,皆善材。
韩有溪子弩。」少府,官府名,少府所造之弩。时力,
作之得时,力倍於常,故名时力。距来,当为「距黍,
《荀子·性恶篇》:「繁弱、钜黍,古之良弓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望远连弩射法具》十
五篇。
汉代的弩,有用双臂拉开的「擘张弩」,和用脚踏
的「蹶张弩」两种。
诸葛亮在蜀时,曾制造一种连弩,称为元戎,弩箭
用铁制,长八寸,将十枝箭放在一个弩槽里,扣一次板
机,就可由箭孔向外射出一枝,弩槽中的箭随即又落下
一枝入箭膛上,再上弦,又可继续射出。(武术论集P1
64)
晋代的弩较汉代大,有「万钧神弩」之号。如晋安
帝义熙六年十二月(西元410)刘裕用万钧神弩,连破
卢循。
宋神宗熙宁元年(西元一0六八),李宏发明踏张
弩,名叫神臂弓,《宋史》说:「身长三尺二寸,弦长
二尺五寸,箭木羽长数寸,射三百四十余步,入榆木半
箭。」具有射程远,重量轻的优点,所以一直流传到明
代。
北宋时,床弩盛行,《武经典要》载有双弓的双弓
床弩、大合蝉弩、斗子弩和三弓的手射弩、三弓弩。明
代末年,弩渐衰落,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
了。
十八般兵器——枪
长枪之物,由来最古,车战时代,将士利用长兵,
弓矢之外,惟以矛为最适宜,故矛有丈八之称,枪之
来,实始于此;惜当时虽为战斗之具,惟无一定使用之
法;两阵相对,不过借此兵器,遥相击刺而己。相传枪
实传自苗蛮,枪谱载: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
不论男女,都娴武艺,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
违;故武吃氏之族,小儿五六岁,即令习武,孱弱不能
军者,父母弃之,里人不与伍;其族尤以长枪法着,枪
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
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
摧,此有枪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
不得其考矣。至于此法于何时传入中原,则又各异其
说,亦不必深究。总之枪法之起于武吃氏也,可以无
疑。
枪和矛一样,是古代战场上使用最广的长形刺兵,
後汉已有载录,但是刀刃锐长,还未脱离矛头形式。因
为长矛使用不便,晋代开始逐渐流行用枪,当时所用的
青铜矛头,体制也较以前略小,已与後世的铁枪头相类
了。唐代善枪者甚多,《五代史·王彦章传》说:「彦
章为人饶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铁枪,骑而
驰突,奋疾如飞,而他人莫能举也,军中号王铁枪。宋
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枪所代替了,未曾公亮的《武
经总要》就列举了十八种宋代长杆铁枪,其中有:捣马
突枪、双钩枪、环子枪、单勾枪、拐枪、拐突枪、锥枪
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极善使枪,至今尚有岳家枪
法。
《宋史·李全传》:李全「以弓马矫捷,能运铁
枪,时号『李铁枪』。」全妻杨氏,「二十年梨花枪,
天下无敌手」。
戚继光《纪效新书》说:「长枪之法,始於杨氏,
谓之曰梨花,天下咸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则心
能忘手,手能忘枪;圆精用不滞,又莫贵於静也,静而
心不妄动,而处之裕如,变幻莫测,神化无穷。」金庸
的《神雕侠侣》中,杨康用的就是杨家枪法。
明代是武术发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枪术在这个阶
段,理论和技术都有明显的提高,各家枪法,相竞争
艳。何良臣《阵纪》说:「马家枪、沙家竿子、李家短
枪,各有其妙,长短能兼用,虚实尽其锐,进不可挡,
速不能及,而天下称无敌者,惟杨氏梨花枪法也。」当
时推崇杨家枪法,是因为杨家枪「有虚实,有奇正;其
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
震」。明崇祯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毕懋康
《军器图说》,载有一幅喷火烧灼的梨花枪,并说明
道:「梨花枪以梨花一筒,系缚於长枪之首,发射数
丈,敌著药昏眩倒地,火尽则用枪刺敌。」这种枪兼有
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现之前,显然是一种有效的利
器。
到了晚清,长枪趋於简单,偏重扁镞形刃,圆底
筒,直到今天武术运动就是使用这种类型。目前流行的
枪有大枪、花枪、双头枪、短枪、双枪、钩、枪等。枪
的用法主要有:扎、刺、挞、抨、缠、圈、拦、拿、
扑、点、拨、舞花等。
十八般兵器——刀
大刀本亦为车战时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
己,初无制敌之种种神化也,与丈八蛇矛,殆同其功
用。迨夫后代,战争变法,易车而马而步,用大刀之将
士,知成法之不足制胜,乃各本其战之经验,而想出种
种利用大刀之法,俾为杀敌制果之助,于是乎有种种变
化矣。大刀之最着者,为关王刀,盖即关羽之刀法也;
三国志载关王刀,重八十二斤,长一丈二尺;古之度
制,较今为短,合之今度制,长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
大刀,盖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变化之也。考大刀之
种类,亦正不止关王刀一种,如拨风刀、大斫刀、九环
刀、两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样不同,而名亦因之而
异。至其用法,则殊途同归,初无若何之大区别也;故
关王刀。可谓之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脱胎而
出者,虽各有变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
也。我今即以此刀编为讲义,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
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刀,到也,以斩伐到其
所乃击之。其末曰锋,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环,
形似环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杀,裹刀体
也。室口之饰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饰曰埤,
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带时拍髀旁也;
又曰露拍,言露见也。」埤 玉+卑
郭子横《洞冥记》:「黄帝采首山之金,始铸为
刀。」(《初学记·武部·刀》)
《初学记·武部·刀》:历代有吴刀、赤刀、容刀、
鸾刀、郑刀、孟劳、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鸣鸿刀、
百辟宝刀、百链、青犊、漏影三刀。
曹丕《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刀,一曰灵
宝,二曰含章,三曰素质,又作露陌刀,一名龙鳞
刀。」
梁陶弘景《古今刀剑录》(收入《汉魏丛书》中)
p747。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
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
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
刀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
砍,划、刮,或割兽皮之用。殷商的铜刀就脱胎於原始
的石刀,并出现了大型的战刀。周代所用的环首长刀,
不仅汉代亦用,而且传至日本、朝鲜。汉代帝王公卿,
均佩刀而不复佩剑,可见刀之作用在汉代尤为突出。
《三才图会·器用》卷六:「关王偃月刀,刀势即
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无不屈者。刀类中以此
为第一。」
唐代渐改为无环的装柄刀,刀在军事上的应用,已
超了过剑。
《唐书·杜伏威传》:「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
两刃刀,其长丈,名曰拍刀,一挥杀数人,前无坚
对。」
宋代,承袭三国、两晋、隋、唐之制,传统单刀只
一色,刀形笨重,铁刃也宽。其余大刀则广用之,有屈
刀、掩(揠)月刀、。眉尖刀、凤嘴刀、笔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双手握柄砍杀的长刀,可以
削断或砍损对手的长兵之柄,。戚继光《纪效新书》:
「长刀,自倭犯中国始有之。倭善跃,一进足则丈余,
刀长五尺,则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身
多两断。」
武术家们常用「刀如猛虎」来形容刀的勇猛彪悍,
雄健有力。大刀属於长兵器,俗云「大刀看刃」,就是
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斩、刺、压、挂、格等工
夫。单刀、双刀都是短兵器,语谓「单刀看手,双刀看
走」,所以单刀讲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拦、
截等刀式,而双刀则讲究两手用力均匀,刀式清楚,步
点灵活,上下协调,以显出「叶里藏花,双蝶飞舞」的
姿态。目前流行的有朴刀、三尖两刃、双环刀、长刀
(双手刀)等。
十八般兵器——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
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
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
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
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
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
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
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
「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
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
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
七0四年﹞建庙,国号有熊氏,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
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
人称之「短兵之袓」,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
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
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
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
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
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
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
之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
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
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
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
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
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
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己。故为三等之制,
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
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
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
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
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
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
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
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
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
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
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
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
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
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
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
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
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
「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
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
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
制,应属可信。
剑既亦为仕宦书生所同好,于是流为艺品,始则于
剑身之上彫铭刻画,继则于剑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
饰,进而于剑鞘上镀金嵌玉,各其匠心,历代相傅,靡
有不然。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
於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
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
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
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
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
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
藏於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
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
阿、工 ,吴有干将、镆耶、属镂,越有纯钩、湛卢、
豪曹、鱼肠、巨阙诸剑。」
《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
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
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
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
『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於是袁公即执林于竹,
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
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
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
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
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
『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
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
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
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
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
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
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
要。所谓「门户阴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
「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
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
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
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
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
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
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
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
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
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
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
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
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
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
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
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
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
也。」
《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
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
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
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
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
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
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
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
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
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
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
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
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
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
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
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
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
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
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
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
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
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
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
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
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
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
卢入楚。』」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
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
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
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
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
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
《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
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
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
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
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
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
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
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
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
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 《集解》引《吴越春秋:
「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
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
『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
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
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
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
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
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
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後,身长五其茎长,重九
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
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
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由此
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
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
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
剑起舞,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道》三十八篇。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
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
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
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
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
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
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
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
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
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
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
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
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
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
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
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
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
水火之齐,五精之链,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
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
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异。」
但自唐开始,士大夫心理充满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
说,剑乃变为镇邪凶之器,一若此数尺刚铁,铸成剑
形,即具有无上魔力者。於是家悬一剑,即以为祥,不
习剑术,而以为剑自可以御敌而胜。所以自唐以後,剑
类短兵,有一支为释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从征军士多用刀而鲜用剑,佩刀者渐多於佩剑者,
这显然对剑术的发展有相当的阻作用。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
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
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
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
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
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
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
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
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冲灵剑法」,就是惊绝的
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
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
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
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
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
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
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
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
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
搅、压、挂、云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
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
凤」,由此可知其妙。
十八般兵器——矛
矛为兵刃中最长之物,故有丈八蛇矛之称;惟所谓
丈八者,以周尺计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
此推之,则矛之由来,实在周代,或周代以前,来历亦
甚悠久,惟当时战术未精,各种兵刃使用之法,亦极简
单,非若后之武术,以繁取胜,以多矜奇也。车战时
代,两阵相对极远,非长兵不能及;故利用枪矛以为进
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长丈八者,亦由于是。
至马战时代,矛已觉其太长,不免有周转不灵之病,故
用矛者已不若用枪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器盛行,古
兵刃淘汰殆尽,即习武者亦类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
枪等法,尚未绝传也。兹在旧书摊上得抄本一,题曰
「长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图绘以示后人者;考
其使用之法,与长枪略同,枪中有八母枪,盖即脱胎于
此,枪出于矛,其信然也。
矛属於刺兵,是枪的前身。原始社会,人类就用兽
角、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後来加上柄,就成了
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为主要兵器。
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矛,宜刺之兵也,三
分其长,二为刃、一为。刃之脊隆起,脊之两旁微陷,
以通空气,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
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
寻。凡兵无过三其身。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
又以害人。故攻国之兵欲短,守国之兵欲长。攻国之人
众,行地远,食饮饥,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
国之人寡,食饮饱,行地不远,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
兵欲长。」
《周礼·考工记·庐人》:「酋矛,常有四尺;夷
矛,三。」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酋、夷,
长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矣。」
《周礼·考工记·庐人》:「凡为酋矛,参分其长,
二在前,一在後,而围之;五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
参分其晋围,去一以为刺围。」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
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
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
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
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代,矛的形制甚多,汉刘熙《释名·释兵》:
「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头曰:入地也,松椟长三
尺,其矜宜轻,以松作之也。椟,速椟也,前刺之言
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矛长丈八尺曰俏,马上
所持,言其俏俏便杀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
敌阵之矛也。仇矛,头有三叉,言可以讨仇敌之矛也;
夷矛,夷,常也,其矜长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
其可夷灭敌,亦车上所持也;矛,长九尺者者也,霍
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长丈二尺而
无刃,有所撞 於车上,使殊离也。」俏 犬+肖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仇矛,仇,雠也,所
伐则平,如讨仇雠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 (小矛),延也,达
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
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
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十八般兵器——盾
盾,亦为古兵器,其发明也,较弓箭为后,且竟谓
为因有弓箭之后,始有盾牌,亦无不可。弓箭之用,既
能杀人于百步或数步之外,其利用较之长矛大戟,止能
于对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语,而战争之时,利用之
者,日多一日,惟双方如用弓箭以为战,实不啻以命相
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战争之道,必也得一物
以抵抗之,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后可以自护而取
人;甲冑之坚,不足以禦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档箭
也;于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终于何时,
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后,始有之也。按时代
推之,当在春秋之世;当时之有盾,不过专为抵禦敌人
之弓箭者,后世称之曰挡箭牌,其取义至为明显,护身
禦敌,诚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矣;盖非特不能伤盾之毫
厘,即其他一切兵刃,亦不难为于盾;自盾之出,而各
武器,咸敛其锋芒,而争相习尚矣;惟当时止用以挡
禦,极为呆滞,此非盾之不良,实因无灵妙敏捷之法以
运用耳;其后逐渐演进,施用亦渐得法,至汉而盾法昌
明,习者亦多,非但足以自卫,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
乃大着于世,光武部将马武,有弁目数十人。皆擅盾
牌。每战辄先躯,冲锋陷阵。所向无敌。矢石如雨。不
能伤其毫发,大小数十战,累建奇功,此可见盾之为
功,非但自卫已也。当前之坚甲利兵,破之如催枯拉朽
耳。其后人知此物实为战争利器,为将者且于一军中挑
选精锐,专练盾牌,另行编为一队,以为战争时之用,
亦有全军习此者,盾之见重于世也如此,累世相传,以
至于清中叶。尚有冯子才刘永福所部之盾牌军。数与外
人战。皆赖此以取胜。虽外人火之猛,枪械之精,无所
惧也。后竟为列强所忌,由海牙和平会禁止编号练,盾
牌君队从此绝灭,殊堪痛惜,今兹已无复擅萴哦詟者
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早在商代已有
盾,周盾更为完善。《周礼·司兵》明周时已有五种
盾。士卒用手执盾,可以遮挡敌人兵器,尤其弓箭的进
攻。如《韩非子》上说:「赵简围街,犀盾迟橹,立於
矢石之所及。」说明盾之坚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
离无伤。
《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
郑玄注:「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林尹按:古有
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礼·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
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
之。」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所
以类繁杂。如下:
汉刘熙《释名·释兵》:「盾,也,跪其後,避刃
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於吴,为魁帅所持
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
盾,言出於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以陷破虏敌
也,今谓之露见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
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
称也。以缝编版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
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
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
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质
的盾,其名有膝排、团牌、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
六种。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大盾攻
城时可用,且有木盾、铁盾之分。大盾:《宋史·赵赞
传》:「世宗移兵趋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
《宋史·曹利用传》:「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
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利用使士持
巨斧长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传》:「家
贫无以马,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明代枪、炮已有相当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发
挥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战场上,戚继光采用轻捷的藤牌
兵屡胜倭寇。戚继光《纪效新书》:盾牌「其来尚矣,
主卫而不主刺,国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
「以藤为牌,铳子虽不御,而矢石枪刀皆可蔽」。至於
演练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阵纪》说道:「赖礼衣势、
斜行势、仙人指路势、滚进势、跃起势、低平势、金鸡
闯步势、埋伏势」八种,至於姿势,则要求「盾牌如
壁,闪牌如电,遮蔽活泼,起伏得宜」。都是灵活的上
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牌用坚藤制,呈反荷叶
形,因其坚又有伸缩性,所以抵御刀剑枪斧及矢镞弹
丸,颇有效,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今天这古老的防
御武器,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具,用盾牌进行的
对练项目,如盾牌刀对单刀、盾牌刀进棍、盾牌刀对朴
刀等,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迎,而且在国外
表演也到好评。
十八般兵器——斧
与戈矛同时,亦为古仗之一。黄帝时即有
斧銊之名,在当时非但用为兵器,抑且用为刑罚之具。
刑书释名载:黄帝五刑,四曰斧銊。按五刑即甲兵、刀
锯、钻凿、斧銊、鞭扑、是也。由此推之,则斧之始于
黄帝时也,其理甚明;惟当时并无所谓三十六法,对敌
时不过乱砍乱劈而巳;迄汉时,南中蛮人创斧法,亦如
枪法之创于武吃氏而流入中原者,惟始创者之为何人,
则不可考据矣。其法初亦无三十六手之多,后之武师,
从而增益之,使变化不测,成为战阵之利器,故今传板
斧有三十六法也。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斧,甫也,甫,始
也。凡将制器,始用斧伐木,已乃制之也。」
斧之溯源甚早,原始人类,即知拾利石为劈器。而
最早之铜斧,见於商代,不仅用於武事,而且有的雕刻
嵌镂,极为精美,已为仪仗之用。周代用斧风气不如商
代,到了双锋剑出,与刀并用後,斧就更少人使用了,
只作为砍迤工具,或为乐舞仪仗及斩杀之器。斧虽不作
为主要兵器使用,但各代均有使斧者,尤其生活在北方
地区的民族,喜练斧类兵器。
宋曾公亮《武经总要》载有大斧、凤头斧,都是
隋、唐遗制。元代军队喜用小斧、大斧和宽体大斧。清
代将士喜用双斧,斧柄仅有尺余,斧刃甚小,双斧均可
插腰,战场上使用灵活。
我国史籍中鲜见斧兵的记载,而古典小说中则多有
描述。《三国演义》第五十二回:「道荣出马,手使开
山大斧,……轮大斧竟奔孔明。」《水浒传》第三十八
回说黑旋风李逵,「使两把板斧」,第七十二回说李逵
「拿著双斧,大吼一声,跳出店门」。从这些小说反映
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斧是历代广为使用的兵器,所
以它也成了民间武艺小说中一般侠客的常用兵器之
一。
斧的主要用法有:劈、砍、剁、抹、砸、搂、截
等,舞动起来显得粗犷、豪壮,可以显出劈山开岭的威
武雄姿。
十八般兵器——钺
銊为斧之由来,以时代论则为同时,以形式论亦正
彷佛;书曰:「王左杖为銊,注銊大斧也。」按此可见
斧銊本无甚巨大之分当,惟銊与斧,如完全相同,何不
径名之曰大斧,而必名之为銊,此显见其相似而不能相
混也。銊头较斧大三之一,桿端比斧多一矛头,长约一
尺六寸,故銊桿长于斧桿者亦尺六七寸;斧桿末端无
钻,故三十六法中无点逗各法也;銊则亦如枪桿,末端
有三尖之钻,以备匆忙时作点格之用;至其余之搆造,
则完全与斧相同,重量亦彷佛。斧之与銊,亦犹枪之与
矛,箭之与弩,形式之不同者,仅毫厘问耳;至其功
能,亦不甚判别,故能得三十六法之精髓者,銊斧可并
用也。
钺是斧的一种,但比斧大。
汉刘熙《释名·释兵》:「钺,豁也。所向莫敢当
前,豁然破散也。」(释名未见)
春秋、战国时,钺出土较多,但已渐失其战器性
质,而变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这是因为刀
剑广泛应用在战场,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
十八般兵器——戟
戟为古兵器之一,创于弓箭之后,形与戈略同,皆
横刃也;旧说为直刃,不知何本?其所异于戈者,援略
昂起,成斜出形,而内上亦有刃。古显贵之家,皆立戟
于门,以示官勋,是则又以兵器而兼为仪仗矣。其后又
略变形式,援与柲之间,架以横梁,而援成反装之新
月,形变横刃之内而为直刃之枪尖,且有架横梁于柲
上,两面各作一倒装之半月形者,名之曰方天画戟;横
梁之下,又装以铁制古钱或古锭,不知其何用,岂后人
矜奇眩异,即兵器亦加以装饰耶?惟今日武器中所见之
戟,皆用方天画戟之式,或单刃或双刃不一。至古戟则
非但不可见,即图其形以示武师,或且瞠目而不能称其
名,于是而叹古器之失传,古法之不可多得也。至戟之
变体,不知始于何时,而后入竟弃古器而就此,谅有合
用之处,然亦尽可另立名目,何必定借戟以为名,若二
器相类,犹有可说,今二物回乎不同,绝无相似之处,
沿习用之,未可不合。着者非必求奇异,实不能随俗,
亦未敢苟同也;依次录之,纵人非我,所弗计也;世之
精娴武事者,或不至盲从耳。
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
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1975年北京近郊发掘周初(约西元1120年)木椁
墓,出土青铜兵器中,有「戟」九支,证明了:「戟」
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古籍所
载「棘」即「戟」。《左传·隐公十一年》:「颍考叔
挟 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预注:「棘,戟也。」
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
器。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
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
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
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
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刘熙《释名·释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
车上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故称常也。手戟,
手所持 之戟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 六尺
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
汉刘熙《释名·释兵》:「戈,句孑戟也。戈,过
也,所刺捣则决过,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
汉代长兵重戟,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汉书·
东方朔传》:「武帝坐未央前殿,东方朔执戟立。」说
明汉代文臣亦执戟。(?)又有双戟,《三国志·吴
志》:「孙权乘马射虎,投以双戟」、「甘宁执双戟
舞」、《魏志》「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
斤。」。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而且较重。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
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
户。後从陈国袁敏学,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
所出,先日若逢敏於狭路,直决耳!」(《三国志·魏
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晋代,长兵重矛枪,戟已降为仪仗之器,军士均执
枪,而不执戟了。《晋书·王浚传》:「浚起宅门前
路,令广数十步,曰:吾欲容长戟帜旗。」可知戟已不
在战场上应用了。
唐代戟已广用於舞具。《唐书·礼乐志》:「太宗
制舞图,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
而舞,每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
『秦王阵乐』。」此虽是银甲执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
器性质,沦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武经总要》在长柄铁刀
类中,绘有一种「戟刀」,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
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
外,上有尖锋、曲钩,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
作用。
目前仍有练戟者,戟的练法与刀枪不同,戟一般不
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挂掳、磕,为主要的
招式。
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步战戟、双戟等不同用法,
明清以後,同样形制的戟,各种武术流派,亦有各种不
同练法
十八般兵器——鞭
鞭亦为短兵之一种,其由来与锏相同,惟戬必双
用,鞭则有单双軮硬之分;考诸古籍所载,大都系单鞭
硬鞭;稽之现在,则都重軮鞭。軮鞭之制,不知起于何
时?创自何人?至双鞭之法,疑后人因见于戬法双用,
攻禦并行之便利,故窃其法,易单为双。然鞭戬同为无
刃之短兵,不过形式稍异;至若抡舞攻禦之法,主力点
既完全相同,自不能大异,彼创双鞭者,亦正见其矜奇
眩世耳。鞭之区别如是,而名称亦至不一,即就硬鞭而
言,有竹节鞭,虎尾軮等数种,其余无论矣;大概皆就
其形式而厘定其名耳。然因名之不同,其法亦因之而门
户杂出,多少不同,惟尉迟鞭法为世所崇尚,但近巳不
得其传,甚堪惋惜。此外即寻常之硬鞭法,亦大都拾各
短兵之唾余,勉强组成,亦正不可为训故本编以軮鞭补
其缺,不愿以鱼混珍珠也。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
所胜用之。」有的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上系两节铁
棍,称做联珠双铁鞭。还有一种铁链夹棒,出自西北地
区,是受农家打禾连枷启发创制而成的。
鞭、锏二者,始源甚早,但鲜见出土文物。《史记
·伍子胥列传》:「及吴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
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说明春秋、
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
《初学记·武部·刀》:古者用革,以扑罪人,亦以
驱马。故其文从革。《书》曰:「鞭作官刑。」此则施
於民也。《传》曰:「左执鞭弭。」又曰:「虽鞭之
长,不及马腹。」此则施於马也。其後以竹代革,则
策、 二文,又并从竹,盖因驱策 击之义以立名
也。
後梁战将王彦音,不仅善枪,而且善铁鞭。冯云鹘
《金石索》中,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长仅六尺二
寸强,重清秤十五斤,凡十九节,每节以铜条束之,柄
饰木而束以铜,柄端如槌,四面环列『赤心报国』四
字」。(《中国兵器史稿)可知鞭虽属短兵类,但其形
制较长,而且较重,需大力演练。
宋丁度、曾公亮《武经总要》:「铁鞭多节,系袭
晋代遗制。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
宋人喜欢用短小的打击兵器、主要靠重力打击敌
人,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多在马上使用,徒手持
用则重了一些。
明代出现了两节铁鞭,其形略如宋代铁链夹棒,但
宋器铁链颇长而短棒怍方体;明器则中链甚短,而上下
棒均系细圆体,所以其名叫鞭。
何良臣《阵纪》说:「钯尾鞭、丈八鞭、连珠铁
鞭、豹尾鞭、铁鞭,各有专门,但身法、手法、步法,
皆由拳棍上来。」此可知,明军中多有用鞭者,而且重
视以拳棍技术为基础,来提高高鞭的实战能力。
清代鞭形制已有软硬之分,但软硬之广用,是在清
军入关之後,因为当时满族人及北方人喜练这种鞭。当
时为九节鞭,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联以铁环,不用
时,可以收小握於一手之中,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
头,套索於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
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
或腿,使其倒地。
还有一种木质鞭杆,其长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宽度
之,亦称「短鞭」。因其形短小,用时极方便。
鞭有单、双、软、硬之分,其质有铜、铁、铁木、
纯木之别,与用皮革制成,驱赶牛马的鞭子,是完全不
同的器具。但软鞭类的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等,
与赶牛马的鞭子,在来源上,可能有一定的关系。
鞭与锏使法相似,主要以挡、摔、点、截、扫、
盘、板、戳、拦、撩、拨,以及绞压等主。它要求演习
者在身法上转折圆活,刚柔合度;步伐轻捷奋迅,与手
法紧密配合。
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其特点是身械协调性强,
演练者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尤
其舞动时,上下翻飞,相击作响,如银蛇飞舞,使人眼
光撩乱,因此有极好的表演效果。弩。明代末年,弩渐
衰落,清朝军队已经不用为战斗武器了。
十八般兵器——锏
锏为短兵之一,方形有四棱,连把约长四尺,因形
似简故名。锏无刃,每距六七寸有节者,名竹节锏;自
把至端,完全平直者,名方棱锏;盖以形之不同而变更
其名也。考锏之由来,与剑为同时;至二十四法之出,
则在秦汉以后,创自何人,亦不复可考;惟以短兵利于
步战之故,后人多有习之者,即今南北拳家,类能娴
之;亦正如单刀軮鞭之携带便利,可随身防护也。惟锏
无单用,法重双行,故后人有雌雄锏鸳鸯锏等名,亦矜
奇胘异,增减原有之二十四法,而另立门户者;然终脱
不了此母法也。且有用长兵之人,而藏锏腰间,以防不
测者;是则锏为短兵而兼为暗器矣,此大都皆后人之自
作聪明,立伪欺人,不可为训也;世之学武者,宜遵古
法行之,庶不至多所皆谬。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
所胜用之。」鞭、锏都属短兵器,因为二者形制相似,
所以历代都把鞭、锏相提并论。宋《武经总要》:「铁
鞭、铁锏二色,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
有人作四棱者,谓之铁锏,谓方棱似形,皆鞭类也。」
明《武备志》亦同。
清王《兵仗记》说:「与剑相类者为铁锏,无刃起
四棱,纯铁为之,状如竹根节也。鞭、锏大小长短,各随力所胜用
之。」由以上历史专著,我们可以了解,鞭形戕如竹根
节,而状为四棱体,二者长短因人而异,以力量大小而
权衡。
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
剑用之广,除双鞭双锏外,多配於其他兵器作战,尤其
和长兵为伍来使用。
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
十八般兵器——镐
挝亦为古兵杖之一,形式奇特,长一丈三尺,柄端
安一大拳,拳握一笔,纯以铁制,其重量不亚于斧銊,
旧式仪仗中时见之。此器大约赤始于周秦之世,非猛勇
之将,不得其用也,近来习此者,巳寥若晨星,盖古法
失传矣。惟锤镋之法,皆脱胎于此,略能想象耳。嵩山
拳叟李杰,曾从名武师真传,转辗传授,故北方健儿多
能之者。法只十五手,而各势不同,非若刀枪剑斧等法
之有重复,意古人随势换法,并未加以组织耳;然按抡
舞,亦并不觉其散漫无序,而每手换势,尤见其神化敏
捷之妙;惟器重无锋,尃以猛攻见长,毫无含蓄之意,
未始非微疵也;故力弱之人,决不宜用笔挝,因易迟钝
而受算也。
镐(挝)、骨朵。锤、椎。
《後汉书·独行列传》:温序「素有气力,大怒,
叱宇等曰:『虏何敢迫胁汉将!』因以节杀数人。」
《旧五代史·唐书·李存孝传》:「阵中易骑,轻捷如
飞,独舞铁 ,挺身陷阵。」宋洪迈《夷坚丙志·婺州
雷》:「面丑黑,短发血赤色,蓬首不巾,执 如骨朵
状。」
骨朵,本名胍肫,讹为骨朵,现代人犹称花蕾为花
骨朵。这种兵器,类似锤头,木柄上安装一个蒜头或
蒺 形的重铁器,凭藉重力锤击敌人。
明代的 与宋代的骨朵相似,但柄较短。
椎,在著名的「窃符救赵」故事中,魏国公子信陵
君无忌,窃得虎符,矫诏命将军晋鄙发兵援赵,晋鄙尚
有所疑,即遭勇士朱亥取出暗藏的四十斤重的铁锥击
杀。过了四十七年,秦始皇巡游至博浪沙时,张良使大
力士怀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埋伏路旁,企图行刺,而
误中副车。这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铁锥,没有固定形状,
随使用者的力气而制汉初淮南厉王刘长,刺杀辟阳侯审
食其时,用的是一种小型的金锥。
锤,是一种带柄的 状打击兵器。元朝蒙古骑兵善
用铁锤,一种六棱形,称「西夏帕耳」;一种锤头为六
角形,用短铁链系於柄上,称「佛来尔 」。
清军入关前也很喜欢用锤,成立过铁锤军,定鼎中
原後,遂不复用。
挝是一种构造较复杂的兵器。宋代有两种长兵,一
种抓枪,长二丈四尺;一种抓子棒,无刃而有铁爪,都
有击抓之作用。但这种「抓」与「挝」是否一物呢?明
茅元仪《武备志》上图示了一种双飞挝,「用净铁打
造,若鹰爪样,五指攒中,钉活,穿长绳系之。始击人
马,用大力丢去,著身收合,回头不能脱走。
挝兼有抓勾之作用,与宋之抓枪、抓子棒相似,但
挝要抛,而抓则不离双手;同时挝五指活动具有机械能
力,被抓住即难逃脱,可辅助长短兵器之不足。何良臣
《阵记》亦提到明有抓枪与抓子棒,说明「挝」与抓」
是有明显区别的兵器。
清代有一种飞爪,脱胎於棉绳套索,《中国兵器史
稿》说:「此器仅一绳一爪,爪以铁制,与人掌同;惟
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节。第一节之端锐利有
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及灵活之
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盖每节小机括,亦有弦索通
於总索也。飞爪著人,将索一抽,小机括使爪深陷入人
体,敌挣奔则愈深,万难逃脱。」估计,飞爪可能是承
袭《武备志》之双飞挝而制,而且因明之双飞挝不便,
而改为单爪。
十八般兵器——棍
殳(棍)之由来已久,古人山居穴处,不免为毒蛇
猛兽之侵凌,又无锐兵利刃以禦敌;山间树木丛杂,随
处皆是,往往折之以为自卫之器;故别种兵器,或全用
铁制,或铁器而以木为柄,惟殳则完全木质,且搆造亦
异常简单,自首至尾,并无机括,不过一浑圆坚质之木
桿耳;于此可见古时各事之简单,而原人之无机械心
也。殳长约一丈二尺,粗细不等,盖亦视人力而为标准
者;其实多用檀枣栗桧等木为之,或取其坚实,或取其
柔韧,总以不易损折者为上品;若白蜡桿等,后已嫌其
太軮矣。
殳法初无一定之组织,任意扑击耳,后人实创之,
惟嫌其太长,使展不甚便利,故改为八尺,易名为棍,
后又以人体之长度为准,使殳及其人之眉间而止,名之
曰齐眉棍,始有棍之传世。按棍之有法,实始于魏;孝
文时沙门跋陀入少林寺,始以棍法传入,惟非僧不授;
唐之昙宗,宗之明性,又继其宗派而阐发之;故少林寺
僧,至今以棍法为护教之袓,秘而不传,而世之言棍
者,亦莫不崇少林,于此可见殳法乃出自禅家与拳术有
相击之关系矣。且今之人,皆知有棍而不知有殳,盖因
其更名巳久;而长短又绝不相同,即虽知有殳,而疑为
与棍非一物,其实棍之制,则由于殳,殳之法创于棍,
一而二,二而一者也。至于矜奇眩异,而必谓之二物,
而殳另有其法,则我又不知殳法之果何在而创自何时
也。
十八般兵器——叉
叉之由来,较各种兵器为后,宋元以前,初不见用
诸战阵,或谓汉时蛮人,皆以此为利器;又谓叉为古时
猎兽之器。如上说,则叉实创自南蛮;如后说,则叉创
于猎户;孰是孰非,亦未能断定,始自何时,亦无从稽
考,姑置不论。
至飞叉之法,宋代以前,迄无所闻,相传创之者为
宗泽偏将张纯。纯为花县人,力猛侞虎,善使飞叉,能
于二十步外取人,发无不中;时行伍中从而习者,颇不
乏人。据此说,则叉始于南宋,以法之创始而推诸叉,
即谓为叉亦创于是时,亦无不可;惟其法初甚简单,不
过抡、盘、飞、掷、打击、抢接诸法而巳;其后代有增
减,然皆从以上各法中变化而出;即今日所传之飞叉
法,虽分路甚多,皆跳不出此六法,但就此六法杂乱而
复叠行之耳。惟习此者,以南人为多,北派武术中习此
者甚少;岂发源之处,视为不足贵乎?抑以南渡之后,
其法流南方,北方反不得其真传乎?
十八般兵器——钯
钯头本为农具之一,并非兵器,乃神农之
遗制;其来历亦甚悠久,与弓弩矛盾,无分前后,盖即
今日农家用为翻盼米麦之具也。本用木质,其更为铁质
而为兵器,则不知始于何时,因年代过远,实无从考
究。虞喜志林载,贺齐好军事,兵甲器械,极为精好,
钯爪叉棍,咸取上材,此即古人用钯之明证,而亦见钯
之在武艺中,为不可缺者也。
至西游记载猪八戒用钉钯事,虽属小说寓言,不足
为据,然钯头盛行于当时武艺中,概可想见。良以钯有
齿,可以筑击,齿上有盘接柄,形略如镋,可以冲击,
反手则如用斧脑,击捶等法,无所不宜;柄又能挑格肘
击,实较他器为便,其盛行于铁器时代也,亦固其宜;
惜乎铁器进为火器,人都视武艺为不足重轻,其法随至
失传,今无论南派此派,恐擅此法者,百无一人,亦可
见国人之不能保存国技也。
十八般兵器——索套
绵绳套索,不知始于何时,亦并非兵器,临阵时用
者绝鲜,盖一寻常之绵绳,两端结作锤形,长约一丈二
尺,搆造至为简单,用法亦止九势,为一种暗器,似飞
镖袖箭之一类也;若用为架格攻击,则非所宜。
此物法虽简单,用之者非功力充足不可;古人云:
断钢易、而断水难,用硬器只须力足以举其器,即可指
挥如意;用軮器者须贯其力,使軮者亦变如钢条,然后
始可以临敌,故軮鞭流星锤等之不易习也。习軮器者,
须能将两臂之力,运入其械,此则非精于軮功者不能
也。绵绳套索为器中之尤軮者,较诸軮鞭流星锤为更
难。
十八般兵器——白打
「白打」一名、始自隋唐,王建诗云:
「寒食内人(作府中人解)尝白打,库中先散与金
钱」,盖其以表演搏击为度节之余兴也。又事物绀珠
云:「两人对踢为白打,三人角踢为官场,胜者有
采」,可知白打之风,自古有之。但就字义而解,白打
乃空手打斗之谓,亦即仅恃空拳,不持器物,「徒手搏
击」之艺;就国术范畴而言,乃运用拳套以应战,而成
为实用之拳术,盖其既可凭手脚功夫以禦敌,亦能藉其
精练技术以伤人。观于古今之擂台比武,泰皆以徒手较
胜负,足证白打为诸艺之首。况乎学习其他器械,其用
法均不出「劈、剁、扎、拿、滑、压」等六字,如欲使
此六字功夫运用融通,精妙入化,必先于白打痛下功
夫,盖一切技击来源,均由拳中化去,由熟生巧,变化
无穷,因之白打为武术之基。
白打虽即拳术,但亦非「赤手空拳」,乃系包罗
足、膝、臀、肩、背、肘、掌、拳、指、头在内,故有
拳术家周身均是拳头之说。因既其练就一身功夫,则无
处不可以当拳用也,即一鼓大腹之劲,亦足顶人后退寻
丈。白打在技术上固为拳套之活用,但其内涵则包括功
力之施展,故国术行家常谓「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
空」,当此本理。练拳要领,重在训綀手、眼、身、
心、步之联合动作,而其运用方式,有打、踢、点、
拿、跌等。至于练功,一般分为内功、外功、气功、硬
功、软功、轻功等。初学武术者,必须拳术和工夫同练
并进,以牶术为用,以工夫为体,两者缺一,不足以言
武艺。
抑有进者,无论何门拳术,要不离「上下左右前后
浑然一劲」之秘诀。以「精、气、神」为内三合,
「手、眼、身」为外三合,是为六合,始可以克敌制
胜。动手要老辣,意志要和缓。攻击要「准、稳、
狠」,应敌要「顾、伴、定」,此六字互用,始可以稳
操胜算;所谓「进打中、退打肢」,「手似两扇门,全
凭腿打人」,要皆提示于动手于毋忘用腿,于攻击上身
时,毋忘攻其下肢之要诀。脚不可站死,要松动灵活,
手不在出呆力,重在用之技巧耳;苟不注意一手一足之
熟练,并常作实地对打练习,到后来必将劳而少功。故
谓欲使功夫臻于「巧、妙、化、虚、神」之境界,须以
熟字为基础。俗说「拳打千遍,身手自然」,即此之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