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博士” 有着丰富多样的含义和职能。以下将详细介绍古代博士的情况。
一、作为官职
• 起源与发展:“博士” 一词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出现,《史记・循吏列传》记载:“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第为鲁相。” 公仪体因为成绩优异,担任了鲁国宰相。到了秦朝,博士成为一种官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博士,秦观,掌通古今。” 这表明博士必须饱览群籍、博古通今,才能掌管全国古今史事及百家诸子各派学说的大量图书典籍,并且还要 “国有疑事,掌承问对”,膺任皇帝的咨询顾问1。
• 职责范围:秦朝及汉朝初期,博士的职责主要是掌管图书,“通古今,以备顾问”。汉朝的博士是太常属官。汉武帝时设五经博士。博士多置弟子,初为 50 人。武帝之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已与文帝、景帝时的博士制度不同8。唐朝,设国子、四门等博士,明、清两代也有 “国子博士”。
二、代表专精某种技艺的人
• 具体含义: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博士在我国古代也指专精某种技艺的人。
三、古代博士与现代博士的对比
• 含义及职能差异:博士是现今教育机构授与的最高学位,代表其在某一学术领域的研究有所成就。而古代博士无论是作为官职还是代表专精技艺的人,其含义及职能与现代博士大相迥异。
总之,古代博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和职能,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特点。
古代博士作为官职在不同朝代的具体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一、战国时期
• 出现及职责:“博士” 一词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此时的博士多为有才学之士,他们的职责可能主要是为各国君主提供谋略和学问上的建议。例如,《史记・循吏列传》记载:“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第为鲁相。” 公仪体因为成绩优异,担任了鲁国宰相,可见当时博士在各国政治生活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秦朝时期
• 成为官职及职责:到了秦朝,博士成为一种正式的官职。《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博士,秦观,掌通古今。” 这表明博士必须是饱览群籍、博古通今之人,他们的职责是掌管全国古今史事及百家诸子各派学说的大量图书典籍,并且还要 “国有疑事,掌承问对”,膺任皇帝的咨询顾问。
三、汉朝时期
• 汉初:“博士” 最晚于战国已出现,逐渐演变为官职后,经历了秦代与汉初的 “诸子传记博士” 阶段。汉文帝设立博士官诸子并进,这一时期博士的任用范围较为广泛,涵盖诸子百家10。
• 汉武帝时期:武帝时期,在普遍确立 “经学博士” 的过程中,“经学” 本身的概念也发生了改变。博士官的任用范围也从诸子百家缩小到六艺经学范畴内。如今,不应因汉武帝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误认为汉代博士官自始至终均出自儒家。
四、唐代
• 博士队伍及制度变化:到唐代,由于科举制的发展以及需求,博士队伍进一步庞大,制度也更加完善。博士在唐代的教育领域尤其活跃,同时在基本沿袭前代的基础上唐代博士又有了新的特点。
五、明、清两代
• 国子博士:明、清两代也有 “国子博士”。
古代博士制度从萌芽到转型,历经时代洗礼,逐渐趋向完善,也逐步融入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中。虽然博士的内涵、建置、职责、类别、选任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变化,但无论如何发展,博士都以传道、授业为基本职责,都是学识渊博的一种身份象征,都与高等教育紧密相连。
古代博士作为专精某种技艺的人具体有哪些技艺领域?
一、铁匠领域
在唐后期五代宋初的敦煌寺院,铁匠史奴奴在净土寺 “入破历” 中,既被称为史博士,又被称为铁匠史都料。这表明在当时,铁匠这一技艺领域有被称为博士的情况。
二、木匠领域
木匠行业中有 “造床博士”、“作斗博士”。可见在古代,木匠技艺中一些具有特殊技艺的人被称为博士。
三、按摩领域
《新唐书・百官志》载:“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并从九品下;掌教导引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 这说明在古代,按摩也是一个有博士职位的技艺领域,主要负责教导按摩导引之法来治疗疾病和纠正损伤折跌。
四、传授经学领域
虽然问题主要问的是作为专精某种技艺的博士,但这里也顺带提及作为教授经学的博士。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博士在我国古代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指教授经学的一种官职,一般由博学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充任。比如,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说:“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 虽然这主要是一种官职,但也体现了在经学方面的专精,可视为一种特殊的知识技艺领域。
综上所述,古代博士作为专精某种技艺的人,涉及铁匠、木匠、按摩以及传授经学等多个技艺领域。这些领域的博士在当时的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技艺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古代博士制度对当时社会的政治、文化和教育产生了哪些具体影响?
一、对政治的影响
古代博士制度在政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博士廷议制度作为秦始皇的一次大胆尝试,将学士议论国事所申发的思想与提议加以选择地进行实施,成为国家的基本制度与重要的方针政策26。博士廷议经过了广泛的讨论,并最终由皇帝决定,带有一定的民主集中色彩,参与讨论的人员不局限于中央的官员,言论也有较大自由。在君主专制的时代,秦始皇将该制度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在建朝初期缓解了社会矛盾。然而,在后期,博士廷议制度终究难以束缚君主,其内在的各派学说本质上的不兼容性、思想上的复古性、议事的自由性都违背了秦始皇的意愿,最终名存实亡。
汉代 “五经” 博士的设置是经博士制度发展的关键,亦是汉代儒学兴盛的标志之一。经博士以己学参与讨论律典的修订和重大案件的判决。“引经决狱” 是汉代重要的决狱方式之一,经博士通过分析董仲舒及西汉其他的决狱案件,讨论 “引经决狱” 主客观主义的性质,进而挖掘律令与经义、经义与君权之间的博弈,探索律令向经义妥协、经义向君权妥协的轨迹,以此为线索来评价经博士制度的效果。
元朔五年汉武帝颁布了著名的《礼官劝学诏》,标志着博士弟子制度的确立以及 “通经入仕” 之途的制度化。博士弟子群体作为高级官僚的 “预备役” 天然具备政治属性。随着博士弟子群体的不断壮大,博士弟子开始形成政治团体,进而对西汉政治产生更大影响。一方面,博士弟子依靠通经入仕,逐渐形成经学传家的新士族。这些新士族与此前的强宗豪族不同,他们依靠世代通经入仕,是更加知识化、儒学化的新士族。另一方面,博士弟子在入仕之初,未能熟练掌握为文法吏所擅长的 “律令之要”。但随着为官时日的增长,博士弟子渐渐开始明习文法吏事,由此这些博士弟子渐有 “知识分子 —— 官僚” 的双重身份。他们以儒家思想为信仰,以 “道” 自任,同时兼具行政技能,成为西汉后期政治舞台上一支相当活跃的力量。
二、对文化的影响
我国古代博士制度逐渐融入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中。古代博士制度是教育史上一种特殊办学形态,兼具政治制度与高等教育的功能和特征,其内涵、建置、职责、类别、选任对当代高等教育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博士在中国历史上素来是博学之士的代名词。在古代,博士往往是学识渊博的象征,他们对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西汉博士弟子学习内容为儒学思想,以五经为教材,进行经学教育。博士弟子群体的发展壮大,对于经学的繁荣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博士弟子秦恭 “增师法至百万言”。由于经学的不断发展,以至于出现了师法与家法分离的现象,如 “某家有氏之说”。同时作为官学的中心长安,文化亦随之不断发展。由于博士弟子跻身官僚阶级后定居长安,使得大量知识分子的移民迁入,长安乃至整个关中开始成为西汉文化的重心所在。
三、对教育的影响
古代博士以传道、授业为基本职责,与高等教育紧密相连。从战国时期开始,博士便为有才学之士,秦汉时期,博士成为一种官职,为宣扬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汉代博士官制度已基本完备,不同时期的博士制度有所不同,到唐代,由于科举制的发展以及需求,博士队伍进一步庞大,制度也更加完善,博士在唐代的教育领域尤其活跃,同时在基本沿袭前代的基础上唐代博士又有了新的特点。
元朔五年汉武帝颁布《礼官劝学诏》后,博士弟子在太学接受教育,跟随博士学习儒家经典,博士以建元年间设立的五经博士为主。博士弟子在太学学习期间,以 “通一经” 为基本目标,在达到 “通一经” 的基础之上,可以转益他师学习其余经典。在学习一年后,接受 “射策” 考核,成绩合格即授予官职。射策考核结果为 “高第” 者得以授予郎官,而汉代的高级官吏大多都有担任郎官的经历。因此,由射策入仕得以成为平民子弟成为高级官吏的一大途径。
古代博士制度在当时社会的政治、文化和教育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为后世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