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官职。
起源与发展
1. 起源:“尚书” 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当时是指掌管文书的小吏。秦朝时期,尚书是少府属官,主要职责是在宫廷中收发和管理文书。其地位相对较低,但由于身处宫廷之中,与皇帝较为接近,所以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2. 汉朝: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皇权,开始重用尚书。他任用尚书处理机密事务,尚书的权力逐渐扩大。到东汉时期,尚书台成为中央政务的中枢机构,尚书的地位显著提高。例如,东汉光武帝刘秀为了削弱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的权力,将许多重要事务交给尚书台处理,此时的尚书令实际上已经成为政务的主要决策者之一。
3. 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尚书台(省)的职权进一步发展。尚书省成为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中心,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等官员的权力很大,他们不仅负责处理政务,还参与官员的选拔任用等事务。同时,尚书的机构也逐渐完善,分曹办事,如吏部尚书主管官吏任免、考课等事务,户部尚书负责财政等。
4. 隋唐时期:隋朝建立三省六部制,尚书省成为中央三省之一,并且是行政执行的核心机构。唐朝沿袭了这一制度,尚书省设尚书令一名(由于唐太宗李世民曾担任尚书令,后来此职位多空缺),左右仆射各一名作为尚书省的实际长官。尚书省下分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设尚书一人,侍郎两人。这些尚书在国家事务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例如,吏部尚书负责官员的铨选和考核,其决策影响着整个官僚体系的人员构成和素质。
5. 宋元时期:宋朝在行政体制上有所变革,虽然仍保留尚书省,但职权较唐朝有所变化。宋朝的尚书省与中书省、枢密院分掌行政、民政和军政事务,相互制约。元朝的尚书省在不同时期有设立和废除的情况,但其职权也受到中书省等机构的限制。
6. 明清时期:明朝初期,朱元璋曾短暂设置尚书省,但后来废除,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的地位更加重要,成为皇帝在行政事务方面的重要助手。清朝沿袭明朝制度,六部尚书在朝堂上有较高的地位,他们负责各自部门的事务,如户部尚书掌管国家财政收支,刑部尚书负责司法审判等诸多事务。
职责与权力
1. 政务执行:在三省六部制的体系中,尚书省(尚书)主要负责执行由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后的政令。例如,礼部尚书会根据朝廷关于礼仪活动的决策,组织实施各种祭祀、庆典、科举考试等活动。他们要确保政令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施行,对政令的执行情况负责。
2. 部门管理:尚书作为六部的长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事务。这包括人员调配、工作安排、事务决策等诸多方面。以工部尚书为例,他要领导工部的官员进行工程建设规划,包括宫殿修建、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建设等。同时,他还要管理工部的财务收支、物资采购等事务。
3. 参与决策建议:尚书在执行政务的过程中,也会向皇帝或其他决策机构提供建议。他们凭借自己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对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出意见。比如,户部尚书会根据国家的财政状况,向皇帝建议税收政策的调整或者财政支出的方向。
4. 官员考核与监督:尚书对本部门以及下属机构的官员有考核监督的权力。他们可以根据官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确保官员们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吏部尚书在这方面的职责更为突出,他要对全国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核,决定官员的升降任免。
与其他官职的关系
1. 与皇帝的关系:尚书是皇帝在行政事务方面的重要助手,他们需要听从皇帝的旨意,执行皇帝下达的命令。同时,尚书也有责任向皇帝反馈政务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皇帝通过尚书来实现对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和控制,尚书的任免也完全由皇帝决定。
2. 与宰相(或类似职位)的关系:在有丞相制度的时期,尚书与丞相存在一定的工作关系。丞相作为最高行政长官,会领导尚书进行政务工作。例如,在汉朝,丞相权力较大时,尚书要听从丞相的指挥,协助丞相处理政务。而在三省六部制下,尚书省(尚书)与其他行使宰相职权的官员(如唐朝的中书令、侍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中书令等负责决策,尚书负责执行,共同维持朝政的运转。
3. 与地方官员的关系:尚书通过发布政令和监督考核等方式,与地方官员产生联系。地方官员需要按照尚书所传达的朝廷政令行事,尚书则对地方官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例如,刑部尚书发布的司法审判标准和程序,地方司法官员必须遵守;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也会有部分内容由尚书参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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